永历四年第十章 恒业(2/2)

文/张维卿
永历四年 | 本章字数:1325   | 永历四年txt下载 | 永历四年手机阅读
推荐阅读:国士无双回到宋朝当土豪烽火逃兵抗日之兵王传说霸蜀大司:我守一座城探宝猎人
是那时他们只是需要耕种者缴纳税赋即可,并不涉及到归属问题。

严之恒想了想,继而回答道:“此类事情孙府尊确实未曾与本官提及过,不过还请各位父老相信官府会处理好此事,今日之会结束后本官便派人去府城,过几日便会有消息,还请各位父老稍待时日。”

就这样,能够回答的,严之恒便尽力回答,而暂时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他也当面记录下来,表示一定会派人向陈文和孙钰二人问清楚。

不过,相比征用荒地建立卫所,对于严禁贪腐,士绅百姓们还是喜闻乐见的,同样数额的赋税,政治清明时和**盛行时征收数量可谓截然不同,而差的就在这些收费上。府衙下达的这条政令,在士绅百姓们看来虽说未必能有多大的效果,但是明军刚刚光复此地,需要的便是威信。

这威信一词,一个是威,一个便是信。此前明军以大量的新兵且在兵力劣势的情况下击退了围剿的清军,而后更是全歼了抚标营,处死了俘获的抚标营战兵,同时收复了整个金华府,威之一字自然是有了;而现在,明军却的便是信用,所以政令的执行肯定会被加大力度的进行监督,至少也会比正常情况下少收些吧。

只是这里面几家欢喜几家愁,其中很有些家族家中颇有些在官府中担任小吏、衙役,亦或是给这些小吏、衙役帮闲之人,尤其是帮闲,“涨工资”的事情与他们无关,自然是满腹怨言,眼下不好当着众人的面向知县申诉,但结束后也总要说道说道,以保全大伙的利益不受损害。

不过不管怎样,严之恒以及其他知县所遇到的这些问题与卫所的关系并不是很大,尤其是那些拥有永业田的军户,更加不必理会此事,因为不出意外的话,二十年内他们是无需缴纳赋税的。

陈文和孙钰联名的政令下达后,东阳县城外的老营军属和随军百姓安置大营可谓欢声一片。无论是军属,还是随军百姓,作为这支前大兰山明军余部,眼下浙江最后一支成建制的明军的支持者,他们都将是这一系列政令的受益者。

拥有田土,只要努力耕耘,便可收获希望。即便是随军百姓将要分到的军租田,缴纳税赋的同时也无须承担徭役,比起他们在四明山时都要强。唯一一点,便是田土还是归卫所所有,虽说他们当初遵从命令随军南下,此后又始终追随明军,陈文以此为由宣布不会收回田土,但是这土地毕竟还是卫所的,远不及地契上写着自家的名字来得安心。

不过比起备补兵和那些随军百姓,战兵、军烈属、伤残将士分到的田土无须缴纳赋税,每每收获的都归自家所有,即便是需要佃户耕作,那也能收取佃租,毕竟无须自家做事情便可收获,有了这时间做些别的活计也可以多一份进项。

安置大营东侧的一处茅草屋里,丁家的寡妇和儿子正在对着四明山殿后战阵亡的老兵丁克己的牌位行礼,诉说着这个好消息。

作为丁克己的遗孀和独子,丁家母子自然而然的享受到了抚恤田的待遇,这是陈文在天台山上就许诺过的,而今天也终于落到了实处。

丁家娘子在听闻这个喜讯之时,和其他军烈属一样,一边欢喜,一边哭泣,只是这却并非是喜极而泣,而是欢喜于牺牲有所回报,痛苦于牺牲了的家人再不能相见。

不过能够得到抚恤田自然还是好事,至少对于丁家娘子而言,有了这份田土她一个弱女子可以养活独子,若是节省些再做些别的活计,没准还能将孩子送到书塾里读书,从此改变这个家族的命运。

至少,她现在能够看到未来的希望,而不是失去了家中顶梁柱后的绝望。([m.77kshu.cc 奇奇看书网]。)


状态提示: 第十章 恒业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快捷键←)上一页:第十章 恒业(2/2) 返回《永历四年》目录下一章:第十一章 述职(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