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之身,三期之间,乍贤乍佞,岂不是过分了?孔子说: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这是因为疑惑了。浸润之谮不可行,可称之为明了。愿下公卿大夫博士议郎评议,议定王尊平素的言行。为人臣而伤害阴阳,是死诛之罪,靖言庸违,是放逐之刑。假如真如御史章奏所言,则王尊当伏诛。或者放逐于无人之域,不得苟免。及举荐王尊者,都应该获罪。假如不如奏章所言,则奏章饰文深诋,以陷无罪,也应当有所诛罚,以惩馋贼之口。绝诈欺之路。希望明主参详。使白黑分别。
书奏,天子复以王尊为徐州刺史。
状态提示: 卷三十 汉纪二十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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