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手札第十一章 书店打杂(1/2)

文/墨渖未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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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公,你醒啦!”原本还愁眉苦脸,一脸担心的小妖看见维奇醒来立刻喜笑颜开,两步并作一步打算马上离维奇近一些。

“回来,小妖!”书店老头板着一张脸,喝止道,“姑娘家一点都不懂得矜持!”

小妖闻言俏皮的吐了吐舌头,不过还是乖乖地回到了老头身边,向着床上的维奇介绍道:“这是我爸。”

“你爸!”维奇吃了一惊,“这老头当你爷爷都够了吧,再说也不像啊,你这么漂亮。”

维奇其实最没资格说这话,因为他老子快一千岁了才有的他。只不过,血族比较长寿,曼特比较帅,看着比较年轻罢了。

小妖听见维奇夸赞她漂亮,不禁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惹人爱怜。不过有人却暴跳如雷。

“小子你说什么,信不信我把你剁碎了喂狗!”老头怒得连脸都红了,他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指着维奇大吼道。

“好了好了,爸!”小妖连忙扶着气的快转不过来气的老头坐下,说道,“要不是恩公救我,你现在可能就见不到我了!”

老头好不容易才将心情平复,他朝小妖摆了摆手,继续对着维奇说:“小子,我也不是知恩不图报的人。你可以在这里把伤养好再走,这里是十万。我想够你在这生活个三年半载了。”

老头把一个厚厚的大文件袋扔到了维奇的床边。

维奇看都没看里面的钱,就说:“我不要!”

“小子,你他妈再得寸进尺,我把你砍成人彘扔猪圈里信不信!”老头以为遇上个贪得无厌,图谋不轨的家伙了。

“爸,你别这样!”单纯的小妖也想不出其他能劝架的话了。

“我父母在荒野上被野兽吃了,我又惹上了荒野上的仇人,出不去了。我又没什么其他能吃饭的本事,也没有安身之所,这钱我不要,只要你们能收留我一段时间,能给吃给住就行。我可以干杂活,等风头一过我就离开。”维奇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没什么比与当地人同吃同住更能融入这个陌生的社会了。

而且,维奇也正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养伤,并且思考自己的人生该何去何从。

“风头一过?谁知道这什么狗屁风头什么时候过!”老头还是一副刻薄的样子,“难道还要让你住在这一辈子?”

“诶呀,爸!你就答应他吧,好不好~~”小妖拉着老头的脖子晃呀晃。

“啊啊啊!好了好了!”老头宠溺地摸摸小妖的脑袋,看向维奇时又立马换了一副脸色,说道,“小子,我是这书店的老板,熟人都叫我一声王鼻叔。这是我女儿,小妖。你叫什么,把你的身份和个人资料给我老老实实的报一遍!“

“哦,王鼻!”维奇不喜欢管人叫叔,尤其是面前这个看上去都能当他爷爷的人。

不过当他看到王鼻的脸又一下子拉下来的时候,还是乖乖地配合着:“我叫维奇,十三岁,身高一米七,体重五十五公斤。原先住在圣彼得堡边远小镇,父母双亡后,就一直在荒野上混。直到几天前猎物分配不均,惹上了仇家,才弄成这副样子。”

小妖听见眼前这个明显比自己成熟,像个大哥哥的人仅仅只比自己大一岁,眼中的迷恋又多了一分。

“昨天好像被维奇看光了欸!怎么办,只好嫁给他了。”小妖心中如是想着。

王鼻当然不清楚女儿心中是这种想法,否则他肯定当场把维奇砍死。他严肃地对维奇说:“我了解一些你们荒野猎人的规矩和手段。我有言在先,如果你把仇家惹到这里,或者图谋不轨,那么我就帮你全家团聚。”

“明白。”维奇以后回想起来,才发现这才是一切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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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磨磨蹭蹭的干什么,在偷懒啊!想吃白饭啊,去大街上啊!”老头令人讨厌的催促声又在屋外响起了。

“知道了,老头。”维奇站在嵌在橱柜内的镜子前,*着看着自己的身体。左肺部一个枪伤,腹部一道数寸长的刀疤,小脚上一大块烧伤的疤痕,另外细小伤痕无数。自曼特给维奇来了一次超级治疗后,没过一个月,维奇就又攒下了这么多伤痕。

维奇躺在床上整整七天才下了地,不过老头的医术不错,没留下什么大毛病。维奇每天都会抽出那么一些时间,站在镜子前,检查自己的身体,考虑未来的出路。经过维奇坚持不懈的努力,他终于确认,自己的确没有了任何血族之力。

如今的他,只比同龄的人类男孩高了一些,壮了一些,在鬼门关上走过几回,又懂得人情世故了一些。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区别。

唯一一点让维奇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失去本源之血的血族会立刻死去。这条铁律,在维奇身上却不适用。

“切,谁知道呢?”维奇已经学会了走一步看一步,费劲力气去想一些怎么也弄不明白的事只是在自讨苦吃。他穿上了一条大裤衩,光着膀子就出去干活了。

说是书店打杂,其实也没什么事可干。老头的书店位置偏僻,平日里根本没多少人来。再说这是个战争年代,大多数人整天都忙着生存,谁有那精力和金钱去买书看书?那都是大人物要才干的无聊事。

只是,每天老头都会在书架上倒腾,有时为了找一本书会在书架上翻来覆去的找。维奇初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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